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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苏州市级地方政府储备食用油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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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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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方,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苏州市级地方政府储备食用油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9月23日 10:3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

 

1、采购品种:2024年生产加工三级菜籽油。

2、采购数量:450吨共1个标段

3、包装及包装物:散装。

4、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标GB1536-2021三级菜籽油以上标准(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05%、酸值(KOH)≤1.5mg/g、过氧化值≤0.125g/100g、溶剂残留量≤20mg/kg),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客户随车携带质检报告,报告需标有生产年份、主要质量信息等。标的物详情见2024年9月23日苏州市级地方储备菜籽油网上竞价采购清单。

5、交易价格:采购方存粮点车板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起拍价9200元/吨,竞拍减价幅度10元/吨,向中标方收取成交金额2‰作为手续费

    重要说明:

(1)采用整罐验收的方式,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     

(2)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3)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散装入库,只接受车运,不接受船运。

    三、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没有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企业,报到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原件,在交易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提供远程服务,建议各位会员不要前往交易中心,如有需要注册会员及资格年审的,请进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进行咨询(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竞标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5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950元/吨,合计共100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供货方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交货完毕。截止2024年9月30日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供货方凭合同和身份证明交货。******银行转帐结算。货款结算期限:由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整罐质量出具合格的质量报告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油罐全部货款。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江苏市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3.接收办法:

(1)采购方使用汽车衡检斤;

(2)对每辆送货的油罐车辆不再进行单独取样,由采购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整罐进行质量检测,根据检验结果付款或作退货处理。

七、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苏州分市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苏州分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苏州分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八、交货地点:(详见标的清单),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江苏市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九、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与中标方签订。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李先生******793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613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4年9月18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食用油竞价采购清单.xls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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