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60吨LF钢包精炼炉节能降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9-20至2024-09-26(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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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2#60吨LF钢包精炼炉节能降耗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新村(石角工业园内),中心坐标为北纬 23°30′27″,东经 112°57′26″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年最大生产能力为钢坯92万吨/年,其中,50万吨钢坯供型钢生产线进一步加工成热轧角钢、热轧槽钢、热轧工字钢和热轧H型钢,其余42万吨钢坯直接外卖。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增1台精炼炉和1台七机七流连铸机,拆除现有的1台五机五流连铸机;将连铸火焰切割废气引至排气筒排放;在钢包检修区上方增加集气罩,将无组织废气收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在连铸回转台上方增加集气罩,将无组织废气收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产品为钢坯42万吨/年、热轧钢材50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包括电炉烟气、精炼炉烟气、火焰切割废气、大包浇铸废气、高位料仓废气、钢包热修废气、钢包冷修废气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间生产废水在厂区内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石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至沙埗溪。 (3)声环境:项目产生的噪声为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噪声以及由于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项目通过密闭罩、风机设减震垫,风机出口设消声器、优化布局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冶炼钢渣、氧化铁皮、切头废钢、废耐火材料、废树脂、废电极;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含油污泥、废滤袋、电炉除尘灰。冶炼钢渣外卖给水泥厂;氧化铁皮、切头废钢等直接回炉炼钢;废耐火材料、废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废电极加入炉中作为感应起电的材料;废矿物油、含油污泥、废滤袋、电炉除尘灰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项目采取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通过源头、分区防治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6)环境风险: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类型为化学物质泄漏、火灾以及环境保护设施事故排放。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项目的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