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024年超声波洁牙机等医疗设备采购(2次)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HZ01867
******医院2024年超声波洁牙机等医疗设备采购(2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研发楼2号510-51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大写)(272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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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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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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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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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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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灯摄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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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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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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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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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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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庚武,汪永柏,郑新勇,刁晋霞,兰莹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医院2024年超声波洁牙机等医疗设备采购(2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265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
电话:0551-******,******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