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高端制剂加工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高端制剂加工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街道氯碱路03001******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6日(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于2022年4月编制完成《******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高端制剂加工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于2022年4月29日对本项目以潍环审字[2022]B26号进行了批复。本项目2022年06月28日开工建设,2023年04月20日竣工,2023年5月19日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将本次验收项目纳入了排污许可管理,证书编号:************4Q003P。2024年2月20日本项目发布调试公示,调试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7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等的规定,需对本项目******有限公司承担了环境友好型高端制剂加工项目(二期)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有限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本期项目厂区进行了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资料,编制了详尽可行的验收监测方案。******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13日组织监测******有限公司编制了《******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高端制剂加工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4年6月26日,******有限公司在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召开了“******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高端制剂加工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验收检测单位--******有限公司,并邀请了3名专家组,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验收结论:根据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高端制剂加工项目(二期)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艳萍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