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和《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30万吨煤矸石制砂项目拟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我公司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30万吨煤矸石制砂项目
******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30万吨煤矸石制砂项目位于******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储存区、筛分破碎设备以及配套的喷雾抑尘装置、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产品堆放、洗车平台、洒水车等依托******有限公司现有设施。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3年5月10******管理局的批复文件(阳审管许可字[2023]16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30万吨煤矸石制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2024年9月12日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完成,于2024年9月16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公开端”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2J001Z。现拟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调试时间3个月(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景锋兵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阳城县凤城镇汉上村
邮 编:048100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