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灏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海门灏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西、广州路北
2.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海门灏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全部内容。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 499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行业标准,满足属地供电公司及相关单位要求,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GHSHT240248(GK0325) | 海门灏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 499 |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南通市供电公司双准入资格;(以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南通市供电公司双准入资格;(以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人员应当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需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满足持有高压电工证人员10人、持有继电保护作业证1人、持有电气试验作业证1人、持有电力电缆作业证1人),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3月-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①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如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现行规范文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2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5 其他资格要求 / ;
4.6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拟派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需满足招标人员配备所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5.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工程类会员免收),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
6.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需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99800元整;投标保证金打款记录是资格审查标准文件的组成部分。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HSHT240248(GK0325),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24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前到达。
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城南支行
账号:************146021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上发布。
11.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4000元,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缴纳方式分为线上缴纳和线下转账两种(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任选其一,线上缴纳在中标人下载中标通知书前根据系统提示扫码转账,采取线下转账方式的交易服务费交至:
******有限公司
******银行城南支行
账号:************122840
12.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整。
13.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4.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269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海泰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258号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 系 人 | 江女士 |
电 话 | ****** |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