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流程,持续做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线索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投诉范围
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乡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受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三、举报方式
见附件
四、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优先调查处理并给予反馈。举报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将受到严格保护。
(二)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报材料应真实具体,切忌道听途说、凭空想象。举报者不得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发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禁重复举报。
附件:滨海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线索举报受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