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海水养殖蛋氨酸MHA-C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海水养殖蛋氨酸MHA-Ca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珠江西三街02999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2020年5******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海水养殖蛋氨酸MHA-C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5月6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潍滨环表审(20025)”。本项目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04月20日竣工,2024年5月28日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将本次验收项目纳入了排污许可管理,证书编号:************7K001P。2024年5月28日本项目发布调试公示,调试时间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等的规定,需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受企业委托,******有限公司承担了年产1000吨海水养殖蛋氨酸MHA-Ca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接受企业委托后,******有限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本期项目厂区进行了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资料,编制了详尽可行的验收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6月22******有限公司组织监测人员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场调查和核算。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有限公司编制了《******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海水养殖蛋氨酸MHA-C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4年7月13日,******有限公司在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召开了“******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海水养殖蛋氨酸MHA-C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并邀请了1名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海水养殖蛋氨酸MHA-Ca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各项环保要求,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
链接:******/s/11tE_CjW_UsujFdFOyJ_Kmg
提取码:80kh
联系人:刘宝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