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委员会办公大楼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 (曙光路与长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委员会办公大楼保洁服务项目 | 490000 | 490000 | 是 | 490000 |
5.2数量:1项
5.3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本项目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再提交各种证明(证书)材料原件,以响应文件中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为准。如发现伪造、变造、虚假等行为,采购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否定其中标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