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立项的申请》(南政报〔2024〕27号)及《******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意******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8-450621-04-01-582962。
三、建设地址:上思县南屏瑶族乡常隆村百马屯、枯桂屯、枯叫村六丰屯、米元屯、丁常屯。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157.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巷道硬化12条合计642m;地坪硬化53处合计4122.59㎡;建设排水沟28条合计1462m;沉沙井与跌水井2个;路面拆除18.2㎡;挡土墙7处共847.38m3;涵洞10处;减速带3处。
六、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领域提级论证类项目,请据此批复开展提级论证工作,在提级论证工作未完成前禁止开工建设。
附件:******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计划表
******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检察院纪检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邮编:535500。)
******改革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