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立项的申请》(公政报〔2024〕14号)及《******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意******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8-450621-04-01-819821。
三、建设地址:上思县公正乡枯蒌村那琴屯、架堂屯、大吉村大吉屯。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枯蒌村那琴屯、架堂屯地板硬化349平方米,新建平台约32平方米,台阶约23米,挡墙约40米,水沟约200米,路面约670平方米,涵管约10米等;大吉村大吉屯硬化路约1341平方米、新建涵管约295米、水沟约56米、挡墙约56米、硬化地坪约634平方米、加高化粪池口6个等。
六、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领域提级论证类项目,请据此批复开展提级论证工作,在提级论证工作未完成前禁止开工建设。
附件:******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计划表
******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检察院纪检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邮编:535500。)
******改革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