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审批情况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吴川市市区广沿路1号,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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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吴川市228线国道覃文村棉织厂房屋(中心坐标:东经110度50分42.815秒,北纬21度26分9.18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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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项目不设原料和产品储存仓库,外购的新鲜虾壳原料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不得在厂内储存,加工好的成品虾壳拉运至别处仓库暂存,不在厂内储存。项目主要配备酸/碱浸洗罐、泵、盐酸储罐、酸液/碱液回收罐、调酸罐、脱水机、叉车等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原料为已剔除虾肉并清洗去除杂质后的新鲜虾壳、盐酸和片碱等,年加工处理新鲜虾壳约2000吨,通过对新鲜虾壳进行清洗、稀盐酸浸泡、清水冲洗、片碱浸泡、清水冲洗、压干水分等工序加工为干虾壳。项目建成后年产干虾壳112.5吨,干虾壳用作氨基葡萄糖的加工原料。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村民住宅的污水系统解决。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2、扬尘和机动车尾气。主要采取围挡施工、洒水抑尘、料场和渣土覆盖防尘布、施工机械采用清洁燃料及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输车辆采取密闭等措施。3、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做好机械设备的减震、隔声和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生产车间、盐酸储罐区、酸液/碱液回收罐、酸/碱浸泡罐和自建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等采取密闭措施;生产车间设置升降门,除物料运输车辆进出时可打开升降门外,其余时间升降门须保持关闭状态,防止生产车间恶臭废气外排。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氯化氢)通过废气收集管道与储罐呼吸口直连收集,酸洗、碱洗废气(氯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对酸洗罐、碱洗罐废气排放管直连收集,卸货废气(臭气浓度)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同时在生产车间入口处设置风帘,确保生产车间废气能够得到有效收集;自建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密闭后通过抽风装置收集废气;以上各股废气收集后汇入同一套废气治理设施“酸碱中和洗涤塔+生物净化吸收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含卸货废水、新鲜虾壳带入废水、清洗废水、盐酸和碱液带入废水、压干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碱液吸收中和废水、生物净化吸收废水)收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70吨/天,处理工艺为“格栅池-两级中和反应调节池-竖流反应调节池-臭氧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斜管沉淀池-排放”)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不设食堂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的活污水依托相邻的轮胎回收厂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根据分区防渗的技术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酸盐储罐、片碱储存区、酸液和碱液回收罐和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物料泄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片碱废包装袋、格栅沉渣、废过虑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须设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生产物料按相关规范进行储存和取用,污染防治设施定期保养维护和检修,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设置事故应急池,并围绕酸罐区、酸液碱液回收罐区设围墙和收集池;生产车间进出口设置漫坡,漫坡与墙壁形成封闭区域作为应急池,确保化学品和事故废水不外泄。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项目的环境安全。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