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有限公司材料小试实验室研发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材料小试实验室研发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0幢204室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00万元,选址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0幢204室进行扩建,建筑面积298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年研发磷酸铁锂20kg、氧化镁10kg、锰离子筛10kg、三元正极材料50k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0幢204室
联系人:於工
联系电话:******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材料小试实验室研发项目(公示版).pdf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材料小试实验室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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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0幢204室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00万元,选址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0幢204室进行扩建,建筑面积298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年研发磷酸铁锂20kg、氧化镁10kg、锰离子筛10kg、三元正极材料50k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0幢204室
联系人:於工
联系电话:******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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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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